N本报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林亚伟
本报讯 几名无业青年经常纠结在一起,无业组成团伙,青年一起惹是闹事生非,不分青红皂白就打人,爽便出手完全随个人喜怒。无业
2005年10月25日13时许,青年吴某伙同王某等人在莆田市城厢区某冷冻厂门口,闹事手持镀锌管对路过该门口的爽便史某、万某进行殴打,无业随后逃离现场。青年此类事件还发生多次。闹事记者从城厢区人民法院获悉,爽便吴某因犯抢劫罪和寻衅滋事罪,无业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,青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,闹事其他人另案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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